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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与贸易学院组织学习 《贵州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6-1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的通知要求,商业与贸易学院于2020年6月9日下午组织全体教职工(含兼职辅导老师)全文学习《贵州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本次学习由商贸学院副院长蔡昆老师主持领学。

会上,蔡昆副院长带领全体职工全文学习了该办法六章二十八条的内容,并为大家详细解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认定处理、复核申诉、处理延期或解除以及监督与问责办法。蔡昆副院长强调:《办法》明确了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共有十一条,这是高校教师的行为底线,更是道德红线,决不可碰触和逾越。广大教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刻牢记职责和义务,强化师德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在教学和科研中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用优良的师德师风滋养教书育人的初心和使命,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切实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培养奋斗精神、研究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最后,针对学院师德师风的建设,蔡昆老师再次强调,刚刚召开的师德师风警示大会对全员来说都是一次重要的学习,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和警惕,加强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只有德高才能为师,身正才能为范,我们要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贯彻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工作中去,全院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严守师德红线,以优良的师德师风推动“三全育人”工作,引领学院双高建设等各项工作和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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