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商业与贸易学院评议认定小组集中认定,拟补充认定郑丽芳、姚学航2名学生为困难学生,肖舜华、王照明、王小卫3名学生为一般困难学生,共5名同学补充为2023-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6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反馈(笃行楼四楼办公室);反馈电话:15985120537。
商业与贸易学院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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